<%@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936"%> 浙江省平阳武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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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书
 

尊敬的家长,我校向您郑重承诺:

 1、凡就读我校的学生必须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1)非传染病人和病毒携带者。
   (2)非少年犯罪人员或正在受到公安机关侦察的犯罪嫌疑人员。
 2、凡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均享有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一切合法权益,我校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受教育权利不受侵犯。
 3、依法办学,依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并为学生就读提供必需的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设施,保证师资力量,确保教学质量。
 4、我校长期接受学生家长监督,并随时接受学生家长的批评和指导。
 5、我校为优秀学生设立奖学金制度。平阳文武学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文化课竞赛获得省、市级前三名者均可获得500元至2000元的奖学金。参加高考,考取国家重点名牌大学可获得10000元—30000元奖励;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全国武术锦标赛,取得前三名,可获得5000元—10000元奖励。
 6、我校将不定期通过班主任、副班主任及校办公室向家长汇报学生在校情况以及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状况。
 7、学生在我校读至高中毕业后,按国家规定的条件要求向专业对口高校推荐、输送优秀人才。
 8、您的子女如果在校受到老师、教练或员工不公平的对待,随时可以向校长办公室投诉(投诉电话:63018789)。
 9、学校教职工不允许代学生保管零用钱及贵重品,造成不良后果家长自行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缴费时必须索取收费的专业发票,并请仔细查看发票填写的金额与所交的费用是否一致,凡因未索取学校专用发票或所交金额不符而引起的经济纠纷其不良后果由家长自负。

为方便家长缴费,可将所缴费用直接汇至学校法人代表账户,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传真至学校,以便收款后开具发票。

传真:0577-63018378

开户名:陈秀梅

建行账号:1420 6199 8010 0094 023

 
     

浙江省平阳县昆阳镇城南三排口   电话:0577-63018789 63018942  传真:0577-63018378 邮政编码:32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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